奶粉不允许添加过量“脑*金”_乳品专题_产业经济
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开始征求意见 标准规定—— 奶粉不允许添加过量“脑*金”
本报讯(曾佑忠)卫生部日前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标准,DHA也就是俗称的“脑*金”含量必须≤0.5%(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奶油粉)(仅限儿童配方粉)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即DHA)的含量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必须≤0.5%。
由于DHA具有促进脑部以及视敏度发育的功效,因此它也被称为“脑*金”,频频出现在各式各样的广告当中。尤其是婴幼儿产品广告,“富含大量DHA”已经成为了这些产品最为常用和最具杀伤力的广告语。
专家指出,DHA摄入越多越好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任何营养的摄入都必须在一个度的范围内,一旦一种营养摄入过量就会打破人体所需的营养平衡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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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DHA”
DHA的化学名为二十二碳六烯酸,俗称“脑*金”。
DHA是神经系统细胞生长及维持的一种主要元素,是大脑和视膜的重要构成成分,在人体大脑皮层中含量高达20%,在眼睛视膜中所占比例最大,约占50%,对胎婴儿智力和视力发育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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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征求意见至11月16日
据介绍,《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994年2月22日由卫生部批准,1994年9月1日开始实施。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近年来在该标准实施过程中,逐渐凸显出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与现行的系列婴幼儿产品标准存在不一致等问题。
为此,卫生部对原有标准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制订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16日。反馈意见可发传真至,或发送电子邮件到gb2760@。 文/曾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