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到市里听了一节作文课,回来给我讲述授课内容。同事讲,授课内容是外貌描写,在让学生对自己进行外貌描写之后,做课老师取下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让学生观察,目的是培养学生在观察中调动多种感官一起参与的能力。老师先让学生看围巾(视觉),再让学生摸围巾(触觉),然后又让学生闻围巾(嗅觉)。
同事感叹说:人家讲得真好!
我听了没有吭声,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教学生在观察中调动多种感官参与是件好事,可是让学生闻围巾就未免有些不太恰当了。
学生在写人作文中的确要用到外貌描写,但在观察外貌或者服饰的时候一般上仅限于“观其形,辨其色”,用视觉一种感官即可完成,很少有用到嗅觉的。举个例子,比如写脸蛋,我们可以说“圆圆的,红红的”;头发,我们可以说“长而乌黑”;衣服,我们可以说是“一件绿色的曳地长裙”……哪里要用到嗅觉呢?
难道我们还需要告诉读者衣服是什么味儿的嘛?不要说嗅觉,恐怕连触觉也用不到呢,还以脸蛋为例,我们能用手去摸摸人家的脸蛋是否光滑吗?能用手捏捏人家的脸蛋是否有弹性吗?简直是太可笑了!若是大人摸小孩儿还可以,要是男人摸女人,那不是成了耍流氓了吗?
即使偶有特殊情况会提到气味,也不是围巾或者袜子这样具体物件的气味,而是整个人身上的一种气味,比如说这个人身上喷了香水,那么他(她)身上会散发出一种香味儿;这个人刚刚干了一天的苦力活儿却没能洗澡,那么他(她)身上会有汗臭味……这些气味是从人身上自然散发到空中的,任何人走近了都能闻到,并不是哪个人特意去闻的!要是照老师说的写围巾便要闻围巾,那么写衣服呢?写脚丫子呢?……我实在不敢想下去。
当然,文学作品中也有写到人体某个部位或者某件服饰的气味儿的,发生这种情况,闻者和被闻者之间一定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比如说父母和子女之间,夫妻或恋人之间,否则的话,那便是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了——闻同性的都有些不正常,更不要说闻异性的了。影视作品中,如果哪个人喜欢闻异性的发梢或者手绢儿或者手和脸,不是图谋不轨,就是心理变态。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男女、长幼、尊卑、亲疏之间都应把握好一定的尺度才好。身为一名女教师,要已经快长大成人的男初中生拿着自己的围巾闻味儿,实在是不成体统!
教师不光要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和交际的礼仪,想想吧,如果以后男学生写作文写到了女同桌,便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闻一闻女同桌吗?
再者说了,这围巾是贴着脖子的,味道好闻吗?上面有细菌吗?学生愿意闻吗?……要是学生放学回家把闻围巾的是告诉家长,家长们会作何感想?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个人太过传统保守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因此也就不敢保证我的想法一定正确。但是我敢保证,如果是我作课,我一定不会要学生闻我脖子上的围巾。我会换成水果、食物或者鲜花,因为在描写这些事物的时候,多种感官协调参与是很重要也很必要的。
一点感想,仅此而已。
图片注释:
十大功劳,分阔叶和细叶两大类,根、颈、叶可入药,各有不同功效。
山区教师日常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